2026年抚州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6-04-13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护士。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学历要求、专业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及其他要求:

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截至2026年4月17日),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可变更注册)。

具有10年以上护理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电脑,具有公共卫生或社区护理相关培训经历者优先,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及医疗机构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携带个人简历和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者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者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证、执业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等资料,并填写《市医科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现场报名地址:

抚州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抚州市赣东大道8号)。

联系人:徐老师 0794-8222768/19880023624

3.报名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2:00,14:00-17:3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参加由本单位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面试+实操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岗位适应性;实操主要考核基础护理操作技能。面试、实操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实操成绩×40%。若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则考生总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录用。

面试、实操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过程邀请委机关党委同志全程监督。

(四)体检与政治审查

1.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照事业单位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在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2.政审考核: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体检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的现实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考核不合格则取消资格。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单位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待遇

经考核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抚州市医学科学研究所(抚州市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编制外

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参加工

作时间


职   业

资   格


取   得 时   间


执业类别


婚否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   职


毕业院校

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

及职务


联系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应聘职位


从高中填起


以上信息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并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应聘人员签名:


办公室审核意见


初审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职能科室审核意见


复审合格¨   不合格¨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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