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所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公告

2026-05-23

根据《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2026年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告》。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资格审查安排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6年5月26日下午14:00—17:30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应于5月25日上午11: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详见短信通知)

2.如放弃此次面试资格,请将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声明扫描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资格审查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按要求填写近亲属报告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原件验后即退,复印件留档)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对应的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招生简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的教务处或研究生院盖章)、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由资格审查单位在资格审查阶段按有关规定进行专业认定:(1)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的国(境)外学历学位等,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相同,且主要必修课程基本一致;(2)学历学位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其报考岗位要求为该一级学科下设二级学科专业的;(3)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

3.“限应届毕业生”岗位,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2024届、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至今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及档案存放证明材料;2024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毕业至今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

4.“中共党员”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近期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党组织关系证明材料。

5.要求有关职业资格的岗位,需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

6.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的,需提供个人相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需提供相应年限的工资流水及聘用合同,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月。

7.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需提供当年考录的《招聘公告》及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2.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需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人事处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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