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体检标准是什么?

2025-07-11

  三支一扶的体检标准是什么以及三支一扶体检项目是什么?


  “三支一扶体检项目有: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等。”


  三支一扶体检标准:


  三支一扶体检体检要统一时间和医院,按照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三支一扶体检审查资料:


  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三支一扶体检注意事项:


  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体检前三日内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少吃或不吃各种动物内脏,血液等高脂食品及辛、辣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体检当日上午请禁食,空腹(勿用早餐、勿饮水、勿服药等),进行抽血和B超检查;


  配戴隐性眼镜者,在眼科检查时要及时告知医生;


  体检女同志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以免检查过程带来诸多不便;


  已怀孕和准备怀孕的女同志性预先告知医护人员;


  体检人员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以上便是三支一扶体检标准以及在体检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了,总体来看,三支一扶体检都是属于常规体检项目,不必要太过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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