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余市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体检(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1),并将体检(体能测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对象
报考新余市公安机关岗位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2026年5月7日早上7:30前到达新余市体育馆田径场,逾期未到视为放弃体测资格。
(三)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
二、体检
(一)对象
所有进入体检考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对于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经体能测评合格后,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26年5月10日早上7:30之前到达新余市公安局三楼会议厅(赛维大道5718号)集中。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到将按弃权处理。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携带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和体检。考生体检时另需携带1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背面贴上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到体检表上)、1支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相关标准收取。
2.请参加体检人员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天空腹、不吃早餐、不喝水参加检查,其他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
3.报考人员因怀孕原因,经本人申请并在指定体检医院作孕检确认怀孕的,可暂不进行体能测评和妇科、X光等体检项目的检查。怀孕考生需携带并当场提交书面申请书(附件3)、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医院孕检报告单。待报考人员孕期结束(须提供相关医院的医学证明)后完成相关项目测试和检查。除此以外,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程序。
4.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除参加体检人员、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禁止进入体检现场。参加体检人员在集合时和体检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体检有关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与外界无关人员接触。
5.为方便管理,除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照片等必要物品外,请参加体检的人员不要携带其他无关物品。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领回。体检现场不允许携带或使用手机(含电子手环、智能穿戴)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后果自负。
6.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录机关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实施,不再另行公布考察名单,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7.因体检(体测)、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新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790-6459091
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